負評被罰錢兼登報?小米唔小得?

上年8月11日,國內一張姓消費者在京東購買了兩部 Mi 10 至尊紀念版手機。同月17日,張某在一部使用時間不足一日,另一部未拆封嘅情況下,發表兩條商品評價, 其一寫道「用了一個禮拜,死機了七八次,玩手機發燙起碼50℃,充電速度雖然很快,但是耗費的電量也很快,兩小時就沒有電了」,另一條為「手機質感一般般,續航不太好,用了一個禮拜了,發燙嚴重,很卡頓,拍照不清楚,充電慢,手機不防水」

張某嘅評論好快就被國內其他KOL瘋轉,而當時Mi 10至尊紀念版手機岩岩出無耐,部機亦同以往小米抵玩同平完全拉唔上關係,講緊人仔5299起跳,張某嘅評論對銷售應該帶嚟負面嘅影響。

於是小米就決定起訴張某。而上月10 日,南京雨花台區人民法院就對張某惡意差評小米10 至尊紀念版,侵犯其名譽權一案做出民事判決。經法庭宣判,張某侵犯小米公司名譽權,需賠償小米3萬元。除了賠償外,為了挽回小米的口碑,今日,這位給出惡意差評的用家在《法制日報》刊登了道歉聲明。

張某嘅評論或者當時係惡意負評,但小米手機過熱同埋效能消耗過大變相食電其實並唔係咩失實言論,周不時亦有小米手機或電池爆炸嘅新聞事件發生,張某錯就錯在太心急,如果佢等多幾日先咁寫,或者道歉果個就唔係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