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政府將允許電動單車,限速 25 公里 無需考牌

消息指出,政府有條件容許使用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輔助單車,前提是符合多項要求。

初步試行地點為大埔和將軍澳單車徑,使用者無需考牌,亦無年齡限制。然而,其他類型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兩輪或懸滑板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雪屐、風火輪則未被納入許可範圍,而未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亦禁止使用。

此外,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輔助單車需符合以下多項條件:車重在 20 kg 或以下、闊度不可以超過 65 cm、時速限制 25 公里、配備車頭白燈、車尾紅燈、紅色尾反光帶、配備有效煞車、制動系統、響鬧警告裝置、以及備有相關產品認證和符合電池標準。

這項政策的出現,能夠解決一些短距離交通的問題,同時也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不過,使用者還是需要提高安全意識,確保自己的行車安全和他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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