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民吳先生在 Tesla 門店試乘期間,銷售員操作失誤引發車輛失控,車輛翻覆導致其受傷。交警認定銷售員負全責,但截至 4 月 10 日,吳先生仍未收到賠償,其提出的 RMB¥8,000 (約 HK$8,720) 精神損害金更遭門店拒絕。
據吳先生介紹,3 月 26 日下午 3 點左右,他與友人前往成都天府和廣場 Tesla 門店,簽署試乘協議後,由一名女銷售駕駛電動車攜兩人試乘。
試乘中,該銷售為展示車輛性能,在車流較大的路段進行提速、變道,車速過快,隨後操作不當,車輛撞上中央分離護欄後翻滾數圈。
事故詳情與傷勢
事故導致車輛安全氣囊彈出,吳先生被甩出車外,車頂玻璃碎裂,其面頰擦傷、眼簾進入玻璃碎片,額頭和手部亦受傷,友人同被困車內排解。事發後,兩人被 120 送往醫院檢查,雖無大礙,但吳先生受安全氣囊衝擊,出現持續頭痛、耳鳴等症狀,乘車時亦常感到胸悶,留下心裡陰影。
3 月 30 日,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明確銷售員負事故事全責。吳先生隨後與門店協商賠償,提出誤工費 RMB¥8,000 (約 HK$8,720)、醫療費 RMB¥2,667 (約 HK$2,901)、物損費 RMB¥488 (約 HK$532) 及精神損
害金 RMB¥8,000 (約 HK$8,720)。目前雙方就前三項費用基本達成一致,正走報銷程序,但門店以「無法律依據和相關證明」為由,拒付精神損害金。
4 月 10 日晚,Tesla 官方回應指,醫療費、誤工費、物損費三項已確認正走程序報銷。公司重視安全,正與吳先生積極溝通,力求妥善處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