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查處「探店」網紅白冰偷稅案件。經查,白冰在 2021 年至 2024 年期間,透過轉讓收費性質商品、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款共計 911.18 萬元人民幣,約 HK$991.18 萬。
白冰認罪補稅 獲免刑事責任
在掌握大量證據後,稅務機關人員對白冰進行約談。在證據面前,白冰承認其透過設立空殼個人工作室轉讓收費性質商品、透過公司虛假列支取得報銷等事實。同時,她主動承認透過虛假申報二手房價格少繳營業稅、向公司借款用於個人消費等問題。 白冰對此公開表示:「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接受處理解罰,全力配合稅務機關完成整改。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公眾人物,更要合規經營、依法納稅,起到良好示範帶頭作用。
」 不少網友大呼意外,為何白冰偷逃近千萬元卻未坐牢?相關律師指出,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偷稅並非即犯罪,須同時滿足「偷稅數額較大(10 萬元以上)」且「未繳稅額 10% 以上」等條件。白冰的金額遠超標準,比例如未明,理論上已觸犯事實紅線。 但法律給予初犯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經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若能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並已受行政處罰,即不予追責刑事責任。
白冰之所以能免於牢獄之災,正是因為她全額繳納了 1891.24 萬元人民幣,約 HK$2059.35 萬,換取了刑事免責。 不過,這一衝擊並非無限次使用。若五年內再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再被查將直接刑事立案,任何補稅均無免責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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