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OpenAI 指控 Apple 在其商業機密案件中不當添加新證據。今天,Apple 反擊,指控 OpenAI 在回應中超越了法院規則的許可範圍。以下是詳細內容。
Apple 反擊 OpenAI 的指控並強調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Apple 指出,OpenAI 超越了對新證據的異議。在這起訴訟中,Apple 指控兩名前員工(劉昶和譚坦)、OpenAI 及 io Products 侵犯其商業機密,其中涉及一項初步禁制令的請求。簡而言之,Apple 希望法院發出初步禁制令,認為這可以防止其商業機密在訴訟期間進一步嵌入 OpenAI 的硬件開發中。在關於該請求的法律辯論中,Apple 提交了支持五位專家的回覆簡報。
這導致被告指控 Apple 不當引入新證據,並要求法院忽略部分資料。
在他們的異議文件中,OpenAI 和其他被告也提交了數份文件,以反駁 Apple 的主張。今天,Apple 回應了這些異議,認為被告不僅僅是對新證據提出異議,還引入了新論點和證詞。根據第 7-3(d)(1) 條規則,當事方可以在回覆簡報中對新證據提出異議,但該文件不得包含進一步的論述。被告並未遵循此限制,並利用其文件重新辯論 Apple 的初步禁制令動議的實質問題。
例如,被告質疑 Runge 博士是否有基礎提供任何分析,是否充分回應相反證據,以及是否表明某些 Apple 的資訊並非公開。
Apple 也對劉的最新聲明表示異議,稱其為被告文件中的「最嚴重的過度行為」。該聲明包含八段新證詞,被告依賴這些新證詞為劉在歸還 iMac 前刪除所有數據提供理由,並就與 Apple 一家供應商的某些短信進行辯論,試圖解釋他使用 Apple 的一個機密電腦文件的原因。這些證詞違反了對進一步論述的禁令。整份文件及聲明總共 9 頁,也違反了異議不得超過 5 頁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當被告提交劉的聲明時,他們主張法院僅在考慮 Apple 所挑戰的證據時才應考慮該聲明。Apple 認為,由於被告現在提出了自己的新論點,法院應考慮完整記錄,而非剔除 Apple 的回覆證據。Apple 強調,被告的新論點和證據更像是對回覆的反駁,而非對新證據的異議,但被告並未尋求提交反駁的許可。儘管如此,由於被告已經充分回應了 Apple 在其當前文件中的任何新證據,法院應拒絕被告剔除 Apple 回覆證據的請求,並應根據完整記錄,包括 Apple 回覆中的論點和證據,以及隨被告文件不當提交的新論點和證據,
來決定初步禁制令的動議。
法院定於 10 月 14 日聽取 Apple 的初步禁制令請求的辯論。您可以在以下鏈接閱讀 Apple 的完整文件:gov.uscourts.cand.474095.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