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韓國釜山航空因機艙內旅客的行動電源過熱而引發火災,為了保障飛行安全,韓國的七家航空公司隨即實施新規,要求旅客將手機及行動電源隨身攜帶,禁止放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架內。長榮航空也隨之宣布,自3月1日起,航程中將全面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以下是六大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整理。
長榮航空指出,為了確保飛行安全,自3月1日起,所有航班中將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若旅客需要使用個人電子產品,建議在登機前將設備充滿電。長榮航空的多數機型座椅均配備 AC 插座及 USB(Type A)充電孔。
根據台灣交通部民航局的規定,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必須隨身攜帶登機。雖然並不強制禁止將其放置於行李架,但旅客需遵循航空公司的規範,以便在行動電源過熱、冒煙或起火時能及時發現。因此,建議旅客在登機前再次確認各航空公司的具體規定。
基本規範如下:
容量 | 攜帶規定 |
---|---|
100Wh 以下 | 不得託運,隨身攜帶登機 |
100Wh – 160Wh | 不得託運,隨身攜帶,需經航空公司同意 |
160Wh 以上 | 禁止攜帶 |
充電電池(如行動電源)被視為備用鋰電池,攜帶規定依當地法規而定,且不得放置於託運行李中。來路不明或無標示的行動電源亦不可攜帶。
違反規定的旅客在登機前的行李檢查中,若將行動電源託運或攜帶容量超過160Wh的行動電源,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法規,將面臨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若未經航空公司同意攜帶超過20個容量小於100Wh的行動電源,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登機。
以下是六大航空公司對行動電源的攜帶限制:
◎ 長榮航空
自2025年3月1日起,為確保飛航安全,航程中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建議在登機前將設備充滿電,並妥善放置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避免擠壓或損壞。鋰電池容量在100Wh以下,最多可攜帶15個可攜式電子裝置或20個備用電池,超過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160Wh以上的禁止攜帶。
◎ 星宇航空
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並禁止使用及充電。鋰電池容量在100Wh以下,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超過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160Wh以上的禁止攜帶。
◎ 中華航空
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並建議航程中不要使用行動電源。鋰電池容量在100Wh以下,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超過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160Wh以上的禁止攜帶。
◎ 台灣虎航
所有台灣虎航的航班禁止使用行動電源。鋰電池容量在100Wh以下,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超過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160Wh以上的禁止攜帶。
◎ 立榮航空
在航程中禁止使用備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為各式電子設備充電,以避免高溫引發火災。鋰電池容量在100Wh以下,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超過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160Wh以上的禁止攜帶。
◎ 華信航空
自2月21日起,搭機旅客禁止在航程中使用行動電源,並需將行動電源隨身攜帶,避免短路,保持絕緣狀態,切勿放置於座椅上方的置物櫃。鋰電池容量在100Wh以下,最多可攜帶18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超過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160Wh以上的禁止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