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近日與多家企業聯署聲明,反對針對「溫室氣體議定書(GHGP)範圍二(Scope 2)」指引修訂方案。GHGP 成立於 1998 年,被廣泛視為全球企業管理、記錄及披露溫室氣體排放的核心標準之一。 報導指出,Apple 此次聯署方還包括立訊精密、比亞迪、京東方,以及通用汽車、eBay 等多家公司。爭議焦點在於,提案中的新規定要求企業將每小時的用電量,與來自可交易電網區域的清潔能源進行逐時配比,以提升排放數據披露的準確性,避免贓電與用電相關排放被系統性高估或低估,並盡可能減少核算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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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憂慮強制執行影響自願市場
按提案支持方的說法,這種「逐時配比」機制將為實現電網全面脫碳所需的新型技術創新提供激勵,推動積極行動的企業加速能源轉型,從而促進更大範圍的電力系統去碳化。 不過,Apple 及數十家企業認為,若將這套新報告體系改為強制執行,結果可能與政策初衷相悖。聯署聲明稱,強制推行範圍二修訂,將打擊企業參與自願清潔能源市場的意願,並削弱這一市場的作用,而該市場正是推動經濟領先領域脫碳的重要支柱。
這些公司表示,他們並不反對 GHGP 本身進行更新,但前提是改革不能阻礙關鍵的電力脫碳投資。聯署方警告,若以強制方式實施相關變更,可能從根本上威脅企業對自願市場的參與,進而影響整體減排進程。 聯署聲明還稱,提案中的範圍二修訂可能推高個人及企業的用電成本,並導致私營部門在減排行動中的資源配置效率下降,最終拖累整個系統層面的脫碳速度。因此,這些企業主張採取更靈活的方式,認為更嚴格的排放披露規則應保留為可選項,而非一刀切地強制實施。
報導同時提到,Apple 長期以來一直高調推動環保措施,常強調產品中的再生材料使用比率、更多環保產品設計等內容。因此,Apple 此次公開反對相關範圍二修訂,也被視為罕見立場。 這一事件或許意味著 Apple 認為,按其現有環保路徑,可比新規定更有效;也不排除 Apple 判斷新規的實施成本高於實際環境收穫。換言之,Apple 擔心新要求在執行層面成本過高,尚未能帶來相應的環保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