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競爭監管機構 Autorità Garante della Concorrenza e del Mercato (AGCM) 對 Apple 開出了 9,860 萬歐元(約 $ 116 百萬 / 約 HK$ 905 百萬)的罰款,原因是與其應用程式追蹤透明度功能(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ATT)相關的問題。以下是相關詳情。
自從 Apple 推出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功能以來,該功能就遭到了企業和媒體團體的批評,主要集中在其在第三方應用程式上的運作方式。批評者認為,ATT 對第三方數據收集和追蹤施加了嚴格的限制,而 Apple 自家的平台和應用程式卻不受相同限制。Apple 辯稱,這種比較並不準確,因為 Apple 設計的服務和功能如 Siri、Maps、FaceTime 和 iMessage 等,無法在這些服務之間聯繫數據,即使公司希望這樣做。
在過去幾年中,Apple 面臨了多宗反壟斷調查,檢視 ATT 是否具有反競爭影響。幾週前,Apple 在德國採取了措施,以安撫反壟斷方面的擔憂,這也為在法國和巴西等國的調查和罰款增加了壓力。
今天,意大利 AGCM 對 Apple 罰款 9,860 萬歐元,原因是「濫用市場主導地位」。該機構與歐洲委員會及其他國家競爭機構、意大利數據保護局共同進行了複雜的調查。調查結果確認了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政策的限制性質,特別是自 2021 年 4 月開始施行的隱私規則,對通過 App Store 分發的第三方開發者施加了要求。
具體而言,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者需要獲得特定的同意,以便通過 Apple 的 ATT 提示收集和連結數據用於廣告目的。然而,該提示不符合隱私法規要求,迫使開發者需要為同一目的進行兩次同意請求。AGCM 認為 ATT 政策「單方面強加,損害了 Apple 商業夥伴的利益」,並形容該功能「與公司所宣稱的數據保護目標不成比例」。
AGCM 承認,雖然 Apple 可能有「潛在合法的理由採取旨在加強用戶隱私保護的措施,但對開發者施加的過度負擔和與 Apple 自稱所追求的隱私保護目標不成比例的措施是不可接受的。」他們還指出,ATT 當前的實施迫使開發者為相同目的兩次請求同意,因為 ATT 提示不符合 GDPR 同意要求,開發者必須在此基礎上再次部署自己的同意機制。
Apple 已確認將對這項罰款提出上訴,相關的完整決定可參考官方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