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眼鏡的教訓
Google 眼鏡於 2013 年首次推出,但因設計、功能、性能及隱私等問題,受到廣泛批評,最終於 2015 年停止銷售。 Google 及 Alphabet 的聯合創始人謝爾蓋·布林近日在斯坦福大學工程學院的百年慶典上,回顧了這一失敗的經歷,並分享了對有志企業家的啟示。 布林指出,當有一個新穎的可穿戴設備創意時,企業家應該在推出之前確保產品完全成熟。他表示:「在搞出涉及跳傘和飞艇的酷炫噱頭之前,真的要先把它完全‘烘焙’成熟。」這份建議反映了他對於當時推進商業化過於倉促的自省。 Google 眼鏡的推出被認為是急功近利的典範。它的設計被批評為奇怪和笨拙,而內置的 500 萬像素攝像頭也未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可。更重要的是,當時的售價為 1,500 美元(按今天貨幣價值計算約合 2,120 美元,約 1.5 萬元人民幣),令大多數消費者望而卻步。 與此相比,Meta 的 Ray-Ban 智能眼鏡售價為 799 美元,雖然仍然昂貴,但明顯便宜得多。布林坦言,他在推進商業化的過程中過於急躁,未能在能夠以合理的成本效益和消費者角度完善產品之前就將其推出市場。他回憶道:「我當時想,‘哦,我就是下個史蒂夫·喬布斯,我能搞定這玩意。瞧好了。
’」 雖然布林的見解現在看來似乎顯而易見,但事後諸葛亮總是容易的。商業成功與失敗的故事常常被人們記住,而那些未能存續的科技產品則容易被遺忘。Apple 也有自己的失敗,其中最被人提及的便是最終被喬布斯扼殺的 Apple Newton 掌上電腦。這兩款產品都因超前於時代及高昂的價格而未能成功。 然而,Apple 在 Newton 失敗後並未放棄手持設備市場,反而將其經歷視為學習的一部分,最終為 iPhone 的誕生奠定了基礎。未能存續的科技產品,其背後的故事往往隱藏在科技歷史的塵封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