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資訊,Apple 去年因為隱私和反壟斷違規而被罰款總額達到 8.51 億美元,較 2024 年的 21 億美元有所減少。這些數據由 Proton 整理,報告指出,對於這家 iPhone 製造商來說,償還這筆罰款僅需三天三小時二十八分鐘。Proton 更新了其年度科技罰款追蹤器,顯示 Apple 因濫用市場主導地位而兩次受到罰款,另有兩次因違反隱私法而受罰。
具體來看,Apple 在 2025 年的罰款情況包括:二月在南韓因非法使用未經用戶同意的數據被罰 320 萬美元(約 HK$ 2,496 萬),三月在法國因違反隱私法被罰 1.62 億美元(約 HK$ 1.26 億),四月在歐盟因違反應用商店的 DMA 規定被罰 5.71 億美元(約 HK$ 44.55 億),以及十二月在意大利因濫用其應用商店的主導地位被罰 1.15 億美元(約 HK$ 8.97 億)。
與此相比,Google 被罰總額達 42 億美元(約 HK$ 327.6 億)、Amazon 25 億美元(約 HK$ 195 億),Meta 則被罰 2.28 億美元(約 HK$ 17.78 億)。不過,Apple 方面表示,這些罰款金額對於這些企業的規模來說完全不夠。
在 2025 年,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罰款總額達到 78 億美元,雖然這在數字上看起來相當龐大,但對於這些企業的收入來說,幾乎只是不到一個月的營收。這引發了對於監管機構依賴罰款作為執法手段的有效性質疑。
如果將這些罰款同時償還,根據科技巨頭的自由現金流計算,這僅需 28 天 48 分鐘。Proton 指出,Apple 的自由現金流可以在短短幾天內償還所有四項罰款,具體為三天三小時二十八分鐘。
Proton 的公共政策經理 Romain Digneaux 表示,顯然罰款並不起作用。如果有效的話,經歷多年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執法行動後,應該會看到一些改變。然而,事實上,大型科技公司只是將罰款視為經營成本,這早已融入公司的預算中。
他強調,監管機構必須擁有足夠的權力,讓大型科技公司在違規時感受到真正的痛苦。我們需要實際的改變,而不僅僅是一些新聞稿。
在 2025 年,仍然有許多不合規行為的例子持續發生,例如 Apple 明顯拒絕遵守其 DMA 義務,儘管在四月已因為違規而被罰 5 億歐元。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的監管機構實際上已經擁有比目前更高的罰款權限。例如,對於隱私違規,歐盟可以對一家公司處以其全球年總收入的 6% 的罰款。然而,Proton 的觀點也正確地指出,針對競爭和隱私法的罰款金額相對較低,這使得這些大型企業變得缺乏改變行為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