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人機製造商 DJI 近日向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提出法律挑戰,這一行動加劇了有關國家安全與美國無人機市場准入的爭議。這家總部位於深圳的公司在週二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推翻 FCC 將其列入受限名單的決定。這項名單實質上阻止了 DJI 外國製造的無人機進口到美國。FCC 的進口禁令於 2025 年 12 月 23 日生效。
在 2026 年 2 月 20 日的申請中,DJI 辯稱該機構超越了其法律權限。申請人要求對裁決進行審查,理由是 FCC 超出了其法定權限,未遵循法定要求的程序,並在聲稱將 DJI 的產品添加到受限名單時違反了第五修正案。申請人恭敬地請求法庭裁定該裁決不合法,撤回、禁止並撤銷該裁決,並提供法庭認為適當的其他救濟。
FCC 的受限名單列出了被其視為國家安全威脅的通信設備。該機構表示,名單上的產品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或美國公民的安全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FCC 在 12 月 22 日的聲明中捍衛了其立場,表示犯罪分子、敵對外國行為者和恐怖分子可能利用無人機對本土構成新的嚴重威脅。該機構表示,在白宮召集的行政部門跨機構小組的審查之後作出行動。
DJI 表示,政府從未給予其公平的回應機會。在與 Bloomberg 分享的聲明中,該公司表示:“儘管多次努力與政府接觸,DJI 從未獲得機會提供信息以解決或反駁任何擔憂。這些程序和實質性缺陷違反了憲法和聯邦法律。”在對 Reuters 的評論中,DJI 補充說,FCC 的決定草率地限制了其在美國的業務,並簡單地拒絕了美國客戶獲得其最新技術的機會。
FCC 在 2026 年底之前對某些外國製造的無人機授予了有限的豁免,並對日本公司的某些組件,如 Sony 和 Panasonic 以及韓國的 Samsung 也予以豁免。然而,對於中國製造的無人機或部件,並未授予任何豁免。
此外,DJI 也面臨來自美國國防部的審查。國防部將該公司列入一個聲稱與中國軍方合作的公司名單中。在 2025 年 9 月,華盛頓特區的一位聯邦法官裁定,國防部在將 DJI 列入名單之前已適當審查其提交的材料。該裁決指出,國防部發現 DJI 的無人機已被某些軍隊使用,這一點 DJI 似乎承認,但並不意味著 DJI 主動將其無人機推向軍事用途。
法庭還指出,國防部似乎在其行政記錄的證據審查中得出了不同的結論,這是其裁量權範圍內的行為。法官還強調了 DJI 被指定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事實,該計劃由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與中國軍方有著密切的聯繫。然而,法庭指出無法確認國防部聲稱 DJI 間接由中國共產黨擁有的說法。DJI 在 2025 年 10 月對該裁決提出上訴,並於 2026 年 2 月 6 日進行了口頭辯論。
FCC 和國防部的案件將影響 DJI 在美國市場的未來,而最終結果也將影響華盛頓在未來幾年如何監管外國製造的無人機。
